重庆市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
简 报
第1期
重庆市开云地址 校 2018年5月30日
重庆市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成立
为了更好的推进重庆市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整体提升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建设水平,促进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创新基地优质发展,不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重庆市开云地址 校、重庆市二十九中、江津聚奎中学三所学校自结成非营利性、非法人、开放性的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共同推动我市建设特色的创新型信息技术课程。
2018年5月30日下午,重庆市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成立仪式在重庆市开云地址 举行。重庆市开云地址 副校长刘雅林、二十九中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建设负责人罗化瑜、江津聚奎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建设负责人张渝江及基地学校核心成员出席了本次活动。
首先由刘雅林副校长致欢迎辞,刘雅林副校长介绍了开云地址 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建设的一些思路和经验,二十九中基地负责人罗化瑜老师也就基地建设经验做了分享交流,聚奎中学基地负责人张渝江提出了基地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疑惑,随后大家一起商讨制订了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章程,并对本年度基地联盟活动开展形式和内容做了初步规划。
基地联盟校的成立既是推进课程改革的一次积极探索,也是加强、改进教育教学的有利尝试。大家表示联盟成立校一定以"联盟"为有效的组织形式,在一起多交流、研究、探讨,加强相关学科前沿信息的把握和理解。以研究为载体,以经验交流为形式,以共同提高为目的,多做扎扎实实的、有利于改进、提高的相关活动内容,推进学科建设,着实发挥基地示范带动、引领的作用。
刘雅林副校长致欢迎辞、介绍基地建设思路和经验
二十九中基地负责人罗化瑜介绍基地建设经验
聚奎中学基地负责人张渝江就基地建设提出问题
基地联盟学校负责人商讨活动开展形式
基地联盟校成员合影
附:
重庆市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
联盟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重庆市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
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愿结成非营利性、非法人、开放性的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共同推动我市建设特色的创新型信息技术课程。
第二条 联盟的宗旨:协作、创新
(一)愿景:让每一个学生都享有最好的信息技术课程,让每一位老师都能获得最优的课程资源。
(二)使命:建设我市特色的创新型信息技术课程,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并进行成果的全市乃至全国辐射。
(三)理念:培养新时代科技创新人才。
第三条 联盟各成员单位为协作互助关系,互不隶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课程基地联盟实行单位成员制,由联盟单位派代表组成联盟理事会,下辖秘书处和课程中心。
第五条 课程基地联盟采取常务理事会共商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例会,每年召开1次联盟成员全体会议。
第六条 联盟常务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联盟管理规章,审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联盟秘书处为联盟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主持、协调和管理联盟各项日常工作,具体落实理事会制定的各项计划,同时开展工作研讨和编印相关文件,沟通信息,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同时负责联盟活动策划,官方宣传等事宜。
第八条 课程中心为联盟设立的专门机构,承担课程开发与共享的服务工作。
第三章 联盟成员单位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主动保护联盟成员单位、教师、学生的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致力于创建优质信息技术学科创新课程建设与共享。
第十二条 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承担相应的任务。
第十三条 出席联盟全体大会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的权利。
第十四条 享有联盟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章 组织形式
第十五条 会议交流平台:联盟常务理事会每季度例会、年会及其他专门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发起,常务理事上报议题,秘书长负责具体组织。
第十六条 网络交流平台:重庆市信息技术课程创新基地联盟微信公众平台、联盟成员QQ群、联盟成员微信群。
第十四条 活动交流平台:信息技术基地联盟内部课程研修及赛课活动;区级市级赛课活动;中小学生教师及学生技术类竞赛活动;网络课程研修平台。
第五章 联盟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 定期组织召开年会、课程研讨会、课程竞赛以及其他互助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 优质课程开发与共享机制
(一)课程开发:联盟根据联盟成员单位优势划分或招标课程内容,由供课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课程研讨和设计并将课程计划报于联盟课程中心。课程中心组织联盟专家进行课程审核,审核通过再由供课学校组织开发。供课学校必须遵守课程开发的质量标准,保证教学质量。
(二)课程运行与共享:联盟内所有课程对联盟成员单位共享。选用共享课程的学校必须保证教学条件,按照教学运行标准组织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搭建联盟网络课程中心,联盟内所有优质课程资源可对外开放,发挥辐射与带动作用,实现合作共赢)
第十七条 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展示联盟风采,开展联合宣传等活动,提升基地联盟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