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采购文件编号:18cg011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
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
采 购 人: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七、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招标项目技术参数需求
三、其他要求
四、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五、知识产权
六、培训
七、其他
第四篇 资格审查、评标标准及方法、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方法及标准
三、无效投标条款
四、废标条款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
五、评标
六、定标
七、中标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九、中标服务费
十、签订合同
十一、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二、资格文件
三、商务文件
四、技术文件
五、其他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受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的委托,对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中标人 数量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 |
1734000.00 |
1 |
33000.00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企业自筹,已落实。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 24 日至2018年 5月 2日,上午 8: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二)投标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三)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北京时间9:00—10:00
(四)开标时间:2018年5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五)开标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的账号上,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北京时间7:00。
2、投标人应按照下列账户递交保证金:
户 名: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账 号:170101040003840
(1)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没有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打入规定账户的;
(2)不是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的;
(3)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企业: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5、本项目所有答疑和补遗文件(如果有)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领取。
6、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7、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一)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采购机构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网》《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1、联系人:周老师、管老师
电 话:(023)63867097、63867091
邮 编:400056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
联系人:聂铄
电 话:(023)67983507
手 机:18725725525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新溉大道889号
序号 |
货物名称(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 (具体产品详见技术参数需求) |
批 |
1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设备数量和核心产品要求及说明:
1、设备数量详见招标项目技术参数需求;
2、核心产品范围:学校级网关、转发、中心三合一服务器,集中存储服务器,高清网络摄像机。
序号 |
采购类型及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一 |
监控中心 |
|||
A、设备部份 |
||||
1 |
学校级网关、转发、中心三合一服务器 |
1 |
台 |
★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规定; |
2 |
集中存储服务器 |
4 |
台 |
★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
3 |
监控级硬盘 |
40 |
块 |
4T,录像保存≥30天 |
4 |
液晶显示器 |
5 |
台 |
24寸,1080P高清。 |
5 |
电视墙服务器 |
3 |
台 |
★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标准; |
6 |
集中控制软件 |
1 |
套 |
可实现解码设备的统一集中控制与管理,无须再对每台解码设备单独操作,简化操作复杂度,使操作更方便、快捷,支持系统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包括帐号、密码设置与权限管理;自动搜索网内的解码设备包括:画面分割器、电视墙服务器、网络数字矩阵,并支持手动添加模式;自动获取巡查指挥列表树状结构;拖拽式人机交互操作模式,简化操作、方便快捷;支持远程设置任意显示设备的分屏模式,支持1、2、4、6、9、10、16等多种分屏模式;支持远程设置任意通道轮训方案,支持轮训方案存储与读取;支持远程云台控制; |
7 |
液晶拼接单元 |
12 |
台 |
1、面板尺寸:46英寸,液晶类型:LED发光二极管,显示模式:16:9,拼缝:≤5.3mm; |
8 |
拼接电视墙 |
1 |
套 |
1、落地式,全钢材质,与拼接系统配套; |
9 |
钢木结构控制台 |
1 |
套 |
1、≥5操作位,彩虹式架构; 2、材质:≥1.2mm优质冷轧钢板;表面处理:静电喷塑; 3、内置强、弱电接口及接地螺栓;开敞式设计;免工具操作设计。 |
10 |
混合型高清矩阵 |
1 |
台 |
1、高清万能型混合矩阵,输入≥12路混合高清信号,输出≥12路混合高清信号; |
11 |
拼接屏+操作台配线 |
1 |
批 |
HDMI、VGA、电源线、USB延长线等,国标纯铜线(投标人现场踏勘测量)。 |
12 |
核心交换机 |
1 |
台 |
1、性能要求:交换容量≥250Gbps ,转发性能≥60Mpps; |
13 |
千兆光模块 |
12 |
台 |
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
14 |
计算机 |
1 |
台 |
1、CPU:≥I5 四代CPU; |
B、基础环境建设部份 |
||||
15 |
全钢无边 |
20 |
M2 |
1、全钢材质+骨架组件,承载能力高,抗冲击性强。 |
16 |
UPS后备电源 |
1 |
套 |
1、UPS主机:6KVA,1台; |
17 |
UPS电池柜承重支架 |
1 |
套 |
静电地板下承重。 |
18 |
配电箱 |
1 |
套 |
根据电气负载制作生产。 |
19 |
监控中心B级防雷器 |
1 |
台 |
1、执行标准: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20 |
监控中心C级防雷器 |
1 |
台 |
执行标准: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21 |
等电位接地端子箱 |
1 |
个 |
300mm宽×100mm高,内置10mm厚母线排。 |
22 |
等电位汇流排 |
20 |
M |
30mm宽×3mm厚紫铜排 |
23 |
接地主线 |
80 |
米 |
BV16平方,国标双色铜线。 |
24 |
接地分支线 |
1 |
圈 |
BV6平方,双色多股软铜线。 |
25 |
弱电桥架及安装配件 |
30 |
米 |
全钢质,表面静电喷塑。 |
26 |
强电桥架及安装配件 |
30 |
米 |
全钢质,表面静电喷塑。 |
27 |
动力电缆 |
100 |
米 |
YJV3*10,国标铜线。 |
28 |
机房PDU+工业连接器 |
10 |
个 |
规格:8位10A,电视墙+操作台内各系统设备。 |
二 |
前端摄像机及配套专用设施设备 |
|||
1 |
手机信号屏蔽器 |
50 |
台 |
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
2 |
高清网络摄像机 |
100 |
台 |
★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
3 |
拾音器 |
100 |
台 |
1、镀金振动膜咪头,5~80平方内高保真、高灵敏、高带宽、低噪音; |
4 |
摄像机+拾音器电源 |
200 |
台 |
1、输出实际功率:24W;输入电压:AC100V-240V;输入频率:50-60Hz; |
5 |
摄像机支架 |
100 |
副 |
压铸铝合金材质,表面做喷塑处理;带防水橡胶垫,室内外通用设计;支架带出线孔,安装更加美观;支架上仰设计,降低设备进水隐患。 |
6 |
摄像机电源及连接头保护盒 |
100 |
套 |
优质工程PVC材质,全密封,可拆卸方便检修。 |
7 |
机柜 |
4 |
个 |
1、≥12U,采用钢化玻璃门;顶部自带风扇,配置2块隔板及电源插槽; |
8 |
接入交换机 |
6 |
台 |
1、性能要求:交换容量≥250Gbps ,转发性能≥60Mpps; |
三 |
综合布线 |
|||
1 |
网线 |
6000 |
米 |
1、满足及超过TIA/EIA-568-C.2、YD/T1019五类标准、《YD/T1019-2001 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 |
2 |
音频线 |
1000 |
米 |
RVVP2*0.75,国标铜线 |
3 |
主干电源线 |
3500 |
米 |
YJV3*4,监控中心机房(UPS)至各楼幢子设备间(三教学楼主副井+一教学楼考前培训室和试卷收发室+行政楼试卷保管室),国标铜线。 |
4 |
分支电源线 |
4500 |
米 |
1、RVV2*1.5,国标铜线; |
5 |
单模光纤 |
3500 |
米 |
符合ITU-T G.652 9/125μm单模光纤标准,8芯,每芯带有彩色编码护套,9/125um单模OS2零水峰万兆光缆,紧套缓冲,黄色LSZH低烟无卤外护套,传输距离:10Gbit/s:1310nm—10km,1550nm—40km。 |
6 |
光纤配线架 |
5 |
台 |
1、机架式,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成型,静电粉末喷涂; |
7 |
光纤适配器 |
64 |
芯 |
LC适配器 |
8 |
1米单模热熔尾纤 |
64 |
芯 |
LC尾纤,1米 |
9 |
1米单模跳纤 |
64 |
芯 |
LC尾纤,1米 |
10 |
光纤熔接 |
64 |
芯 |
专业技术人员 |
11 |
墙、地面开槽及恢复 |
1 |
批 |
混凝土结构,基本按原样恢复(投标人现场踏勘测量)。 |
12 |
PVC管材、槽板及配件 |
1 |
批 |
厚型、阻燃、可冷弯(室外连接部份须防水处理,投标人现场踏勘测量))。 |
13 |
其它辅材 |
1 |
批 |
无氧铜镀金水晶头、各型接线端子、塑胶扎带、永久机打标签、绕线管、3M防水电工胶带、膨胀钉、标件锣丝、室内室外手孔井、公牛线板等工程施工辅材。 |
14 |
中转服务器 |
1 |
套 |
把原有楼道监控从学校原监控室中转到考场监控室 (参数待定) |
(1)本工程技术要求见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及合同条款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制作安装采用的各种配件、材料均必须满足上述表中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允许供应商增添设备(或软件)以提升整体性能;
★(2)本次投标核心设备需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为保证能与现有重庆市巡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在中标公示期间第一中标人须提供所投学校级网关、转发、中心三合一服务器、集中存储服务器、高清网络摄像机至采购人现场进行参数功能演示与互联互通测试,若演示与测试结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专家推荐名单依次递补或重新招标。
(3)安装要求及建设规范
1、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中标人须负责对所中标的设施设备完成相应系统的安装集成和调试工作,并提供安装中所需的(国优规范)全部线材、管材、辅材、配件、配品等(包括开孔、开槽、打井等),保证各相应系统能正常使用。
2、中标人在实施设施设备安装时,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相关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3、建设规范
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7。
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7。
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339-2003。
5、布线标准TIA/EIA568A。
6、电磁兼容标准(EMC)55022—B。
7、中标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安装标准。
1、所有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2、要求防腐、防撞击、全新包装,以保证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概由卖方负责补齐或赔偿。包装材料不予回收。
(一)交货期
中标并现场进行参数功能演示与互联互通测试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且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4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本项目质保期: 2年,质保期应从所有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退货、更换、索赔,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负责维修、更换、赔偿。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小内到达现场(远郊区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一)由采购人自行付款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二)付款步骤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项目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息)。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表(含资产负责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页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时间;若网页打印件未显示查询时间,投标人应自行标注查询时间)。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注:
①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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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全部内容作出响应。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全部内容作出响应。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1、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中在其他条件(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标,舍掉其他供应商。
2、关于技术、商务偏离
(1)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应并列排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代表在评标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和补遗文件(如果有)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领取。
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不接受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缴采购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2、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并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顺序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鲁能开云地址 校”网站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中标金额等相关内容。
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变更
5.1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若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
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
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
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2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学校纪委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学校纪委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渝招投协【2015】11号文中货物收费标准执行。
中标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收费费率 |
备 注 |
100(含)以下 |
1.5% |
|
100-500(含) |
1.1% |
|
500-1000(含) |
0.8% |
|
1000-5000(含) |
0.5% |
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8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00-500)万元×0.8%=2.4万元
合计收费=1.5+4.4+2.4=8.3(万元)
(2)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招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监管部门将对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资格要求、技术要求、评分条款等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该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行为记入本校黑名单。
(三)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四)本次投标核心设备需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为保证能与现有重庆市巡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在中标公示期间第一中标人须提供所投学校级网关、转发、中心三合一服务器、集中存储服务器、高清网络摄像机至采购人现场进行参数功能演示与互联互通测试,若演示与测试结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专家推荐名单依次递补或重新招标。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售后服务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
||||||
备注: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九)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人商务承诺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
(四)售后服务承诺
四、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五、其他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二)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 |
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书面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九)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商务承诺
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1质保期;
1.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1.3培训;
1.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四)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注:提供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