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争做合格公民
初2017届年级主任 田瑜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的宪法正式实施,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弘扬法治精神,争做守法公民》。
宪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宪法又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33年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
争做合格公民,就要树立法治信仰,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守法观念。其实我们每个人距离法治都很近,从守法这个层面来说,每个公民都是推进法治的主角。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公民都应事事处处担负起自觉守法的责任和义务,比如遵守交通规则、讲诚信、不偷税漏税、按法律法规办事等等。
今天我们是在校学习的学生,明天可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现阶段我们应该重点从两方面去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要着重学习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国有国法,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正确处理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一定要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 “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比如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借此机会,结合学校生活实际,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校园是我家,人人要爱她。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既带给我们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方便的学习生活,还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和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校园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再完好的公物设施也经不起你的随意妄为,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需要每个同学自觉用心的爱惜和维护。
2、诚实守信,尊重他人,正确面对交往中的矛盾纠纷,不义气用事,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心中有法,心中有纪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不该有的过错,甚至后悔莫及之错。
3、理智对待网络。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和影响学习的行为。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更不能利用网络(空间、微信等)传播是非、恶意编造、扩散虚假信息,甚至谩骂、侮辱、诽谤他人。这些行为其实已经在犯法了。
4、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他人,不撞红灯,横穿公路时行走斑马线、不毁坏交通设施等,既保护自身安全,也不为别人带来安全隐患,争做一名文明守法的传播者。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氛围。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严格自律、讲文明、懂礼貌,尊重他人,在学校“善、雅、志”的教育理念引导下,做一名优秀的开云app下载官方网站安卓 学子,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影响者和宣传者,做一名有责任感、有作为的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