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规要求,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落实《加强学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开云app下载官方网站安卓 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实现依法治教,促进学校的工作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开云地址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组 长:王国华
副组长:吕之生 舒义海 余 赢
成 员:邓 飞 汪红霞 付 英 张勇(助理) 夏义勇 龚晓萌 谢昕
2、开云地址 信息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张 勇(书记)
副组长:费春斌 吴国慧
成 员:陈学智 梅 浩 龚青铧 潘琳
3、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学校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校公开的信息;组织编制本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上级和本校规定的与学校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学校信息公开的原则
1、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
2、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3、信息公开所发布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4、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5、信息公开不得涉及学校师生的个人隐私。
第三条 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到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师生员工、家长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问题,都要在一定的范围、规定的时间、按程序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一款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行使的职能和服务的事项。包括岗位职责,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分管事项等。
2、办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3、办事程序。包括办事的具体步骤和手续等。
4、办事纪律。包括办事要求、有关纪律等。
5、监督投诉渠道。包括举报电话、举报箱、意见本、信访等。
第二款 校务公开涉及的主要事项
1、学校政务公开。包括学校的办学思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等。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
3、学生管理工作公开。学杂费减免、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评优评先、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和实施结果等。
4、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各级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采购各项收费严格实行收支管理。
5、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使用和管理。
6、组织人事工作公开:干部任免程序和办法、拟任人选名单;组织发展程序、条件、拟发展对象;人事工作改革方案;教职工的聘任、晋级晋职、进修、工作调动;职称评审条件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选拔等。
7、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8、民主评议干部和干部的选拔任用的公开等。
第四条 学校信息公开的渠道:
1、教代会、校内公示栏等专用方式
2、学校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
第五条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
1、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2、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和落实上网信息审查制度。上网信息来源由校长办公室提供,经分管领导同意负责后由信息办上网公布。重大信息必须请示校长。
3、重庆市开云地址 保密审查工作人员应严格开展保密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
4、违反本规定,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依据条例申请公开信息的管理规定
1、属于学校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外的信息,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若有特殊需要,可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人员代为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2、对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工作人员答复规定: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工作人员认为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共安全,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3、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审核规定
(1) 申请公开信息审核 , 就是对所申请公开事项内容进行 审核、把关 , 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严肃。
(2) 各项申请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外审批申请公开信息和事项要公布包括:项目、内容、承办处室或人员、收费标准及依据、批准机关 ( 批文、 文件号 ) 等, 以接受群众监督和了解。
(4)申请公开信息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对符合条件、手续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或缓办;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
(5)未按申请公开信息审核规定擅自向社会公示公布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学校信息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校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重庆市开云地址 校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5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 — 下午5:30
联系电话:023-63002371
邮政编码:400013
电子邮箱:bszx333@163.com
第九条 其他说明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教委、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重庆市开云地址 校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