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云地址 奖学金条例

日期:2012-11-16 15:29 点击数:230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励品学兼优的开云地址 的在校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设立奖学金制度,以奖励本校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规范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审批、发放等项环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评选对象:所有开云地址 在读学生。

第三条 学校奖学金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500元/次•生

二等奖:300元/次•生

三等奖:200元/次•生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奖学金评选条件: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育考核优等,体育成绩良好以上,非中、高考科目及格以上,学习成绩优秀,每学年或学期各次各学科总分累计排名名列前茅者。获奖总人数为各年级班级数乘2计算。

(一)学习成绩优秀,经学校考核小组审核认定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的同学,可获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各年级获奖总人数的1/6。

(二)学习成绩优秀,经学校考核小组审核认定符合二等奖学金条件的同学,可获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各年级获奖总人数的1/3。

(三)学习成绩优秀,经学校考核小组审核认定符合三等奖学金条件的同学;可获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各年级获奖总人数的1/2。

第五条 在奖学金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一)男女同学交往行为不得体,有损中学生文明形象者;

(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

(三)抽烟,偷窃,赌博,阅览、传播黄色书刊、网站、音像制品者;

(四)在校期间上网吧者;

(五)打架、斗殴者;

(六)考试作弊者;

(七)经常迟到、早退或旷课者;

(八)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校纪处理或处分者;

(九)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有其它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行为的。


第三章 发放办法

第六条 奖学金发放办法:

1.学校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2.凡同时具备不同等级获奖条件者,按高的等级一次发放;

3.奖学金的发放程序为:

(1)由年级组核算本年级学生学年或学期成绩情况,确定获奖候选人;

(2)学生处协同相关处室、年级组审查核实,由校长签署意见;

第七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开云地址 。



重庆开云地址

2010年9月10日


重庆市开云地址 校  办公室电话:023-63002371  招生咨询电话:023-63002629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51号  邮编:400013
版权所有 开云地址 渝ICP备11004221ENGLISH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