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常识

日期:2010-12-04 17:53 点击数:21943 

(一)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不随身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不吸烟、不玩火,尤其是在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3、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打火把、燃烧农作物秸秆、草坡。

(二)家庭防火

1、安全使用炉火。

①生火时不要用汽油、柴油和酒精等引火;

②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刮风天倒炉灰更应注意安全。

2、按照操作规范正确安全地使用液化天燃气。

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用毕切记关阀门,且不可随意玩弄开关。

3、安全使用家用电器。

正确掌握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不可随意玩耍家用电器。[FS:PAGE]

(三)遇有火险时,用下列方法处置:

(1)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准确的地点、火灾种类、火势情况,并派人员在路口等候消防车;

(2)初起的小火,可正确使用灭火器、水、沙土、干土、浸湿的毛巾、床单、棉被等覆盖灭火。

(3)最主要的是尽快离开现场,脱离危险,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披在身上并包好头部冲出房间,安全脱离火灾现场。

(4)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灭火,未成年学生不得参与火灾的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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