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安全常识

日期:2010-12-04 17:52 点击数:22641 

1、各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查和管理,建立校舍信息档案,避免房屋垮塌事故的发生。

2、学生宿舍安全条件,防范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学校,一律不能接纳学生住校,尤其对女生宿舍,必须有效封闭,晚上入厕要有绝对的安全保障。

3、住校学生要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指导,按时作息。

4、不准将火源(如火柴、打火机)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违章用电,烧电炉,使用烤火器等。

6、因事因病夜晚不归,要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人员请假,并征得许可。

7、不得将外人带入寝室住宿。

8、不准将衣服、洗脸巾晾晒在电线或日光灯上。

9、不准在寝室内焚烧废纸杂物。

10、住上铺的要慢慢上下,不准将床摇晃,不准跨越相邻床位,不准站立或坐在床沿将脚掉下穿脱衣服,不准将身体伸出窗外,不准用手接触吊扇,顶棚等。

11、住上下铺床的学生,不准在床上做剧烈的体育活动,以避免造成伤亡事故。

12、要保持室内清洁、干燥,不准将剩饭菜、洗脚水、洗脸水等倒在室内。

13、要关好寝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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